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院将对2025年公开招聘复试通过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和考察的考生名单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1 | 2302 | 综合处、森林处专业技术岗 | 李松 | 男 | 23021209 |
2 | 2306 | 发展处、规划处专业技术岗 | 尹晓童 | 女 | 23061373 |
3 | 2310 | 评估处专业技术岗 | 唐璟 | 女 | 23101354 |
4 | 2311 | 工程处专业技术岗 | 刘伟 | 男 | 23111220 |
5 | 2312 | 旅游处专业技术岗 | 石晨曦 | 女 | 23121381 |
6 | 2313 | 网络处专业技术岗 | 田婧璐 | 女 | 23131242 |
7 | 2314 | 经营处专业技术岗 | 殷文琦 | 男 | 23141213 |
二、体检安排
1.体检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上午8:15
未经同意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2.集合地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国林办公区门口(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七区24号楼)。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的体检标准执行。
2.考生务必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
3.体检时请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智能手机。现场确认身份后方可参加体检。
4.请提前下载《公务员体检表》(附件1)并正反面打印,粘贴照片,按要求如实填写并签字。
5.考生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检则视为自动放弃。
6.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支付。
7.考生应遵守体检纪律,全过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未经许可离开体检地点者,取消体检资格。
8.考生不得请人代检。对于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
9.体验当天早晨需空腹(不进食、不喝水),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公务员体检须知》(附件2)。
四、考察安排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我院组成2人考察组,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同时审核考察人选人事档案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对于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出现因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体检与考察人选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经我院研究,可以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
2025年5月22日